青海省人民医院城北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海省人民医院城北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青海省人民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评价项目位于西宁市城北区大学城,南北介于青海大学与青海师范大学之间处。

建设项目四邻关系:项目南侧为宁海路,北侧为学院路,西侧邻青海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在建),东侧为高教路。

年工作时数:年工作365天,实行24小时/天连续运转;

劳动定员:项目建成后,设置病床1200张,门诊3300/d,医护人员2040人及职工2400人。

建设周期:3年。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42.34平方米,总建设规模 235514 平方米。

建设内容: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设相应的门急诊医技、住院用房、保障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同时配备教学、科研用房、健康管理中心、地下车库、垃圾处理中心、洗衣房等功能用房。配套建设高压氧舱、污水处理站及制氧中心等配套用房,以及给水、雨污水、热力、电力、通讯、天然气等室外管线,室外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照明、围墙大门等红线内室外工程。

本期新建医疗综合体、外科住院楼、内科住院楼、制氧中心、污水处理站及门房等。主要建筑为地上11层,首层层高6.00 m,二至三层层高4.50 m,四至十一层层高4.20 m,屋顶设备层层高3.00 m,总高度56 m;地下两层,地下一层层高6.00 m,地下二层层高5.20 m,埋深11.20 m。新建建筑主体东西宽约210 m,南北长320 m,建筑高度56 m,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其中内、外科住院楼建筑高度56 m,为高层建筑主体,医疗综合体及连廊作为裙房与之相连;制氧中心建筑高度7.0 m,为单层民用建筑;污水处理站建筑高度7.0 m,为单层民用建筑;门房建筑高度4.65 m,为单层民用建筑。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1.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厂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夜一般超标1015dBA),夜间超标2030dBA)。

由于评价项目距离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较近,因此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应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2.1.2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前期的土石方阶段,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另一原因是大风、天气干燥、少雨季节的不利气象条件下

针对扬尘的来源,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其中对控制扬尘污染的措施应主要包括:

2.1.3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地勘报告,开挖深度未见地下水。

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施工污水,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为SS,可直接用于施工降尘水。严禁施工废水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总排水量为2453 m³。施工营地设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2.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土石方工程量估算,施工期项目最终需弃方6m3。建筑土石方需在当地环卫部门及市政部门的指定或指导下运送至指定的弃土场处置。

建设项目共计产生2.4t建筑垃圾,其中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包装箱、包装袋可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固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总排放量为23 t,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2.1.5室内装修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为医院,建成投入运营后,应进行室内监测,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Ⅰ类标准。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⑴锅炉燃烧废气

建设项目运营后全年共计消耗天然气737m3,产生烟气量为10023万标立方米,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为SO2 0.7 mg/m3NOx 146 mg/m3,烟尘15 mg/m3,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的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⑵机动车尾气

营运期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来自车辆进出项目地下停车场时排放的废气,地下停车库设有两层(位于-2F-1F),共设置1912个停车位。汽车尾气以COTHCNOX为主。废气产生量为CO 7.11 t/aTHC 0.93 t/aNOx 0.84 t/a

⑶食堂油烟

建设项目在-1F1F设置食堂,用于员工及病人用餐,油烟产生浓度为12.3 mg/m3,产生量为1.07 t/a,产生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因此食堂炉灶需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大于85%,则食堂后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1.8 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排放量为0.16 t/a

⑷医疗污水处理站恶臭

建设项目医疗污水处理站恶臭NH3产生量为0.076 t/aH2S产生量为0.0029 t/a。医疗污水处理站各单元均进行加盖密闭,由于地埋试污水处理设备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收集起来,经物理除臭(即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处理效率可达到90%以上,NH3排放量为0.0 76 t/aH2S排放量为0.0003 t/a

2.2.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医疗废水,排放量为1342 m3/d。医疗废水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NH3-N SS、粪大肠菌群等。建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餐厨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医疗污水处理站处理。

建设项目配建医疗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5m3/a1500 m3/d),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水排放量49m3/a1342 m3/d),医院污水处理站可满足工程废水处理需要。污水处理站采取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后排入北川河。

2.2.3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噪声、医患诊疗生活噪声和停车场机动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噪声。综合源强约为75-85 dBA),经隔音降噪消减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2.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10 t/a,主要成分是废纸、垃圾袋、清扫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交至城市卫生垃圾填埋场处置;餐厨废弃物产生量为767 t/a,采用密闭桶单独集中收集,委托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2)医疗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医疗垃圾,产生量为624 t/a;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垃圾由科室分类收集、分类包装后,交由医院物业保洁人员和总务处专管人员,暂存于配建的医疗废物暂存库,统一交由西宁城投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暂存库单独设立于地下-2层北侧,储存间约971平方米,有标示,做好防渗、防漏措施,满足医疗废物暂存需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HW01),暂存1天。

建设项目必须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及存放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具体有关规定详见防治措施章节)进行,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有关危险废物,则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良影响。

另外,污泥的产生量为32.85 t/a(含水率93%),脱水干化后污泥排放量约为2 t/a。《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指出》(GB18466-2005)中指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因此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方式处理和处置。医疗机构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标准限值。建设单位须将干化污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在其收集、贮存、清运及处理过程中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青海省人民医院城北院区建设项目为医疗服务类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 鼓励类产业第三十六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内容

建设项目用地由西宁市人民政府无偿划拨。由西宁市政府牵头负责,加快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落实新校区建设用地,办好“两证一书”等相关手续。本项目用地于201897日取得西宁市人民政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宁规选字2018027)。本项目属于卫生教育类项目,规划功能与项目用地性质相符,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

4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院反映。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2019418日。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生祥联系电话:15297111780

邮箱:616466657@qq.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2号青海省人民医院

 

 

                                                青海省人民医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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